該標準對測試條件、測點及采樣點數量/位置/高度/方法/儀器、有人工況和無人工況的測試方法、測試結果的表示以及評價方法等內容做了具體的規定。
教室空氣質量的評價內容包括二氧化碳(CO2)、可吸入顆粒物(PM2.5)、臭氧(O3)、甲醛(HCHO)、氨(NH3)、總揮發性性有機物(TVOC)等濃度指標。當所有指標滿足《中小學教室空氣質量標準》的一級濃度限值時,室內空氣質量為一級;當有一項或多項指標不滿足一級濃度限值,但是滿足二級濃度限值時,室內空氣質量為二級;當有任何一項指標不滿足二級濃度限值時,室內空氣質量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