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通風系統到底如何設計,才能滿足現代建筑室內空氣品質要求呢?其實,一個設計運行良好的建筑通風系統必須具備這樣的特征:
首先,要保證足夠的風量,且不能對室內的原有溫度有較大的影響;其次,空氣的流向必須是科學合理而有序列的;最后,是通風的時間,因為我們每個人1天24小時都在不停的呼吸,隨時都需要新鮮的空氣。我們的通風也必須保證1天24小時能夠不間斷運行。也就是說,通風必須遵循以下3原則[1] :
原則一:定義通風路徑----- 新風經過濾后從空氣較潔凈區域進入,由污濁處排出。(通風路徑)
原則二:確定住房內最小排風量 -----以滿足人們日常工作、休息時所需的新鮮空氣量。按國家通風規范,每人每小時必須保證30立方米。(通風風量)
原則三:定義通風時間 ----保證新風的連續性,一年365天,一天24小時連續不間斷通風。(通風時間)
目前最先進的通風方式,是根據室內空氣中若干指標或其中某一項指標,如:溫度、濕度、CO2濃度、VOC污染濃度等等,來自動調節室外新風量供應以及排放室內污濁空氣,實現“需求控制通風”,即所謂“Demand Controlled Ventilation ,縮寫首字母即:DCV,意即,按需通風”。
在進行通風系統設計之前,需要與用戶溝通,了解建筑功能用途以及確切布局圖,然后確保通風設計滿足《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883-2002,2003-03-01實施),并參考建筑室內人員所需最小新風量應符合以下規定[2],公共建筑主要房間每人所需最小新風量應符合國家規定。
在具體確定建筑室內通風量時,可以參考國家現有暖通標準規范,如:在設置新風系統的居住建筑和醫院建筑,其設計最小新風量宜按照換氣次數法確定。
在其它特殊用途的公共建筑里, 設計通風量時,也可以借鑒高密人群建筑設計最小新風量宜按照不同人員密度下每人所需最小新風量確定。